通  知
 
宁安市评选艺体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 市直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艺体教育工作质量,教育局决定对在艺体教育教学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学校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先进学校标准

检查内容、标准

分值

记 实

评 分

扣分

得分

员 12 分

1 、学校有领导分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3

 

 

 

2 、分管领导听课每学期 15 节以上。

3

 

 

 

3 、有学科科研课题。

3

 

 

 

4 、各学科有计划、有总结。

2

 

 

 

动 51 分

5 、按课程计划开齐、开满体育、艺术课

2

 

 

 

6 、任课教师有教案、听课笔记、教研记录

3

 

 

 

7 、学校每天要坚持做好“两操一活”,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有艺术活动小组。看记录。与教师、学生座谈。

6

 

 

 

8 、学校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运动会和一次综合性艺术节, 80% 以上的学生参加。

10

 

 

 

9 、学校坚持开展小型多样的艺体竞赛活动,每年六次以上。看记录。访学生。

10

 

 

 

10 、班主任能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和艺术活动。

2

 

 

 

11 、学校组建体育运动队,成立合唱队、舞蹈队、器乐队和绘画、书法等小组。有计划、内容、记录。

10

 

 

 

12 、学校各项活动有安全要求和措施,有体育室、体育器材库、音乐室、美术室。

8

 

 

 

器材

配备

与安全措施 20 分

13 、乡(镇)中心校和市直中小学按省《器材配备目录》要求配齐体育、艺术器材。器材摆放整齐,要 达到一类标准。

15

 

 

 

14 、运动场地布局合理,生均 4 平米,设施坚固、安全。

5

 

 

 

7

15 、有固定的艺体教育专项经费。

4

 

 

 

16 、改善学校艺体教育教学条件,增添仪器设备、教学软件等情况。看记录。

3

 

 

 

案 10 分

17 、学校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5

 

 

 

18 、建立艺体特长生成长记录袋。

5

 

 

 

19 、荣获国家级。

5

 

 

 

20 、荣获省级。

3

 

 

 

21 、荣获牡市级。

2

 

 

 

22 、荣获宁市级。

1

 

 

 

二、评选先进个人条件

1•  从事分管领导、体育、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

2•  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和本职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校艺体教育政策法规。

3•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工作认真负责,职业道德高尚。

4•  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

5•  在教学、课外活动、运动训练、比赛、科研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

6•  听一线教师汇报课。

三、上报时间及有关要求

  申报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间, 2010 年 11 月 15 日之前完成。报进修学校艺体部。

  (附先进集体 1000 字左右的 事迹材料和先进个人申报表,并加盖公章。)没有按要求上报自查评估报告的单位取消评比资格。

备注

  1 、本标准满分为 100 分。各学校按照本标准先进行自评,若能达到 85 分以上(不含加分项),可在 11 月 15 日前到教师进修学校艺体部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 、先进集体、教师政业绩可累计加分,最高 20 分。

  3 、 11 月 18 日教育局组织评选组到学校进行评选

联 系 人:张 军 13704837211 电子邮箱: najx007

附件点击下载

  1.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

  2.本通知相关的所有文档压缩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