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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系统内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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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乡镇中心校: 根据牡市安监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牡安监发 [2008]63 号)的文件要求,教育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我系统实际情况,现要求各学校结合各自实际,详细制定 2008 年下半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推动“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通过演练, 进一步提高我系统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确应急预案工作内容、原则、主要程序和具体措施,推进和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确保我系统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创建和谐平安校园,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全保证。 二、演练内容 各学校(单位)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特别是要严格按照本学校的应急预案内容详细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做好应急演练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和现场准备工作。演练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演练计划,确定演练内容、演练时间、演练方案、实施步骤、以及具体承办学校、配合部门等演练相关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要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成立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推动本地、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深入开展。 要突出重点,周密部署。 要根据通知要求,尽快制定详细的演练工作计划,明确专门机构和负责人,通过采取一切可行的方式方法,确保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各学校(单位)下半年要至少举行 3 次应急救援演练,并于 2008 年 9 月 3 日前 将演练计划上报教育局安全办。 (做好 9 月 4 日 应急预案演练准备工作) 宁安教育局 二 00 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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