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近日,我省出台《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我省于今年春季开始,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由国家和省免费提供,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学校要保证教科书按照学生人数足额配备,确保课前有书,人手一册。
11本免费教材循环用
从2008年春季开始,根据国家要求及我省中小学课程设置的实际需要,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包括:国家规定的小学《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此外,还有本省规定的地方课程中的中小学《生命教育》、《技术》、《黑龙江人文与社会》。
每学期省里将按一定比例安排资金用于循环使用教科书的补充和更新。根据各地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版本分布情况和当年实际学生数,原则上每年按1/3的比例补充资金,用于更新循环使用教科书。学校要确保循环教科书的完好率达到2/3以上,达不到部分自行解决。
学生不能乱写乱画
学校要通过学生板报、主题班会等方式,加大对学生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爱护书籍等宣传教育。应要求学生为课本包上书皮,并标明“不乱写、不乱画、不标记、不署名”,保持课本整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加强循环使用教科书的卫生和质量管理,对回收用于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学校要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全面消毒。
开学发放期末收回
学校要明确学生借阅、使用循环教科书的程序,制定学生使用循环教科书的规范。学校可以与学生签订使用协议,保证不污损、不撕毁,用完即还。开学按班发给学生,期末分班如数回收,妥善保管,避免损坏、遗失。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学生有意损坏的要实行赔偿。
严禁乱收一切书费
《办法》中规定,严禁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涉及教科书的一切费用,严禁组织向学生统一收费征订各种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向中小学强行推销和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材料,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发生。对省级地方课程循环使用教科书每年更新数量小于1/3比例的学校,省里将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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