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服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与发展
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 着眼于领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要求。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论研究和宣传。
2.加强分类指导,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围绕十七大对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通高中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围绕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部署,推进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做好目标监测工作。举办大学校长研讨班和市县教育局长培训班,大力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加快推进《黑龙江省实施义务教育法条例》、《黑龙江省学校环境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总结、推广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继续推进高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救济和行政复议工作。健全教育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
4.完善教育优先发展的保障机制。 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优先”,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拨款“三个增长”政策,保证2008年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地区倾斜。加大专项资金投入,落实高校评估、“211工程”和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等质量工程重点项目资金,保证教育为老工业基地建设服务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做好内外资贷款管理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继续强化审计监督,推行效益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通过“形势教育大课堂”,在中小学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生生活、学习全过程。加大德育课程建设和改革力度,加强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教学和各学科德育渗透,构建综合性、实践性、体验性、活动性德育课程体系。以“尊重生命、关爱生活”为主线,整合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环境教育、毒品和艾滋病预防教育、性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资源,在中小学深入开展生命教育。组织开展好“民族精神教育月”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围绕法定节假日、重大纪念日开展专题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完善班主任队伍的选拔、培养、任用和考核机制,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继续完善学校、家庭、社区相互协作,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德育机制与网络。加快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6.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及其一系列配套文件,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开展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举办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班。继续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评选工作。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继续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组织实施大学生素质教育工程,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继续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稳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完善义务教育三级课程体系建设,加强校本课程建设。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教学过程评价和全省课改实验区中考改革工作。探索和建立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认真抓好普通高中新课改落实,结合高考方案的研制,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及我省课程方案。狠抓制度实施,强化校本研修,积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大力改善办学条件,补充教师编制,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改的实施。
8.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推动“百万青少年上冰雪”和校园集体舞活动开展。大力推进“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继续做好2009年大冬会筹备工作。加强学校艺术教育,改进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国防教育,做好学生军训工作。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完成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
三、坚持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分类推进基础教育发展
9.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加强“两基”国检后的整改,扎实推进 “普九”巩固提高和“双高普九”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和“双高普九”的督导评估工作。依法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完善县级义务教育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制度。进一步扎实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搞好扫盲后继续教育工作。
10.启动全省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出台《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农村初中校舍改造,逐步实现城乡学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置。实施“学校管理一体化”工程,努力实现城乡校长、师资力量和生源结构的均衡。实施“素质教育”工程,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1.大力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继续调整普通高中的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和效益,校均规模争取达到1350人,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入学率。
12.加强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 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重点,稳步发展幼儿教育,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加快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特殊教育与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落实民族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民族教育健康发展。
13.积极发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让广大中小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认真完成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三期工程的检查、验收、教师培训等工作。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管理和应用工作。认真做好“校校通”工程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衔接工作,建设资源共享大平台。
14.切实落实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时足额到位。推进落实扩大免费教科书和寄宿制贫困学生资助范围,提高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补助标准。启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四、以市场和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5.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 稳定职业教育17万人招生规模。加强校企合作,建立行业、企业和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各地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开展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继续推动和鼓励行业举办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推行“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的培养模式,培养培训8万中级技能型人才和4万高级技能型人才。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0万人左右,培训农村劳动力100万人次以上,推广农民增收致富项目和技术50个以上。培训企业在岗职工60万人次左右、下岗职工20万人次左右、进城务工农民40万人次左右。扩大农村初中后人员培养培训规模,力争达到80%以上。做好职业资格鉴定和中职升高职考试工作。
16.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总结推广半工半读试点校的经验,健全顶岗实习和弹性学习制度;召开全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会议,推广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课件开发等方面的经验;加快远程教育课件开发,开展职业教育软、课件评比工作,建立优秀教学课件资源库。加强模拟仿真教学。
17.全面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 在国家制定的四个专业实训基地设备配置推荐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我省部分骨干专业实训基地设备配置标准制定工作。建设以专业为纽带,校企合作为模式,生产经营实训为一体的校企共用实训基地。
18.积极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为依托,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大学和自学考试等重要作用,继续加强高等远程教育管理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
五、谋划并实施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9.全面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进一步调整高等教育专业结构,抓好重点(特色)专业建设。推进名师和精品课程建设。完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定期评估制度,开展高等院校教学水平评估。加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和成人高等教育管理。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和校长培训计划。加大教学资源共享力度,推进精品课程、名师课程共享,师资共,享教学资源和设施共享。继续推进教学改革工程。
20.积极谋划高教强省建设,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水平。 研究制定高教强省建设方案,实施省属“211”重点高校建设计划。适应我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对各类高级专业人才的需求,加快紧缺人才培养。继续实施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计划,加大对“高校振兴老工业基地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做好项目的跟踪、监督工作。继续实施高校科学技术研究、人文社会科学和高职高专学校科研项目计划。积极组织高校申报教育部科技重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校产业改革和发展。结合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对资助的学科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估。做好“村村大学生”培养招生的各项工作。启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不断提高我省高等教育的现代化水平。
21.推进高校科技创新,着力完善科学研究平台。 进一步推进 “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建立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运行考核与评估制度。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实施自主创新项目研究和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对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实施年度目标考核,做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的培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工作,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22.加强创新团队建设,积极推进“人才兴教” 。组织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评选首批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对海外学人科研资助计划进行跟踪检查和总结,继续实施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积极扶植培养高层次创新性人才,做好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深入实施高校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对“龙江学者计划”的实施与管理,保证高校各项配套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做好海外学人工作,努力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
23.进一步推进和实施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 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完善硕士、博士论文抽查评估制度。定期开展研究生导师培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推进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强研究生德育工作。继续加强学位点建设,做好全省“十一五”学位点建设规划及申报工作,大力整合高校资源,优化区域布局和人力资源配置,做好高校新增单位及学位点准备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2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 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宣传师德先进人物的事迹,树立师德优秀典型。加强师德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和教师资格评定、培养培训、职务评聘、评优晋级、岗位聘任等重要依据。加大对师德方面的监督管理力度。
25.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管理。 贯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研究制定高校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加速高校实施教师职务聘任制步伐。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素质,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推进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改革,完善中小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合理调整教师队伍结构。加大实践环节考核力度,完善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制度。推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完善“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引导和促进城乡教师交流落实支教工作,积极推进高师院校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
26.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培训者培训、骨干教师培训、高中教师新课程培训、班主任培训、农村教师培训,开展送教下乡和农村教师进“名校”学习活动。积极筹备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扩大教师远程培训试点。推进校本研修工作,落实好“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提高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水平。加强小学教师培养工作。完成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培训任务,加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力度。
27.继续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研究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岗位设置的实施意见。深化聘任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妥善解决哈外高校规范津贴补贴问题。 积极推进教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中小学编制动态管理,抓紧研究制定高等学校的编制标准。完善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大力加强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
七、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着力促进教育公平
28.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加大助学行动计划推进力度。 建立健全助学档案制度和助学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办法,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助学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助学工作与信息网络,开发应用软件,充分发挥黑龙江助学网的作用。
29.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国家教育考试科学、安全、公平、规范。 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推行“六公开”。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加快招生考试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30.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稳定就业率。 认真落实加强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开辟适合大学生就业的新渠道,大力加强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最大限度地拓宽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渠道。广泛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加强就业实习和见习,鼓励、扶持大学生创业。积极推进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31、依法从严治教、从严治校,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规定,认真研究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推进学生学籍管理电子化。继续规范学校收费和管理,继续稳定收费标准,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预防和惩治,坚决制止乱收费。
32.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安全和谐校园建设。 以“安全、和谐、文明”校园建设为载体,以“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重点,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开展对高校的和谐校园建设评价检查。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教育活动。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该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继续推进学校科技创安,维护师生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维护教育系统稳定。
八、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开放,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33.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 进一步落实和规范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学校建立健全自我发展、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鼓励高校科学定位、形成特色。加大基本建设管理力度,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增强高校后勤保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继续抓好节约型校园建设。
34.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和教育部25号令精神,加强民办高校的规范管理,总结经验,切实做好民办高校年度检查工作。召开第二届全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论坛会议。
35.继续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进一步落实中俄全方位合作项目,发挥龙港合作平台作用,加大和欧美国家教育交流。加强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推广工作,重点建设好4个中学师资培训基地、4所海外孔子学院,争取2所孔子学院揭牌。支持中小学在海外开设汉语课程班,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第二批复核项目的上报工作。开展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总结我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的成就,为进一步扩大开放奠定基础。
36.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应用和信息管理工作。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以北京奥运会和2009年大冬会为契机,进一步做好特定场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好推广普通话工作,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组织第十一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加强新课标教材及配套资源的建设。发展语言文字产业。
37.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组织开展好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和发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围绕提高执政能力目标,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大规模培训教育系统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全面推进学校的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员先进性教育。着力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
38.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落实《实施纲要》工作力度,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为重点,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积极构建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教育纠风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学校招生、收费、基建、采购、后勤等的管理和监督。加大惩处力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和发生在教材征订、图书订购、基建工程、招生收费、财务管理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9.进一步加强教育厅机关建设。 积极推进机关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强化综合协调、信息服务、公文审核、督察督办,提高工作效能。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清理并严格控制评比、评奖、评估和考核等活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和谐机关和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树立“六种风气”、“五种形象”。加强厅直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党员素质。重视青年干部培养。加强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做好教育信访工作。
40. 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有计划地宣传教育发展的新成就和先进典型,切实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