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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为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奖优罚劣的长效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推进校长职业化进程,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和年度工作任务,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范围
   乡(镇)中心校(中学)校长、市直中小学校长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目标内容及分值

考核标准

得分

督导评估工作

严格按照《省中小学督导评估标准》制定各种规划、计划、方案等。 5 分

分好、一般、较差三个等次,分别为 5 分、 3 分、

1 分

 

积极开展学校自评工作,每学期至少三次。真正使自评工作贯穿到学校日常工作之中。 5 分

分优、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为 5 分、 3 分、 1 分

 

学校年度督导评估情况。 5 分

分一类、二类、三类、待合格四个等级,分别为 5 分、 3 分、 2 分、 1 分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 5 分

财务管理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得 2 分。不健全得 1 分,没有 0 分。学校收费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得 3 分,有违规违纪现象受到处分的不得分。

 

校园建设有规划,布局合理。生均公用面积、图书量、教学仪器配备达标。 10 分

校园建设有规划,布局合理、规范,设施完备得 3 分,每项达不到要求扣 1 分。生均公用面积、教学仪器配备达标得 7 分,每减少 10 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

 

教师管理

专任教师 100% 学历达标, 50% 的小学专任教师达到大学专科, 40% 的初中专任教师达到大学本科, 10% 的高中专任教师和领导干部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研究生教育。 5 分

按要求达到规定比例满分。学历达标每减少 2% 扣 2 分,学历层次提高比例每减少 5% 扣 2 分。

 

学校表彰奖励、职称评定、考核结果通过民主方式推荐。 5 分

符合要求得 5 分。由于工作原因出现上访情况,查证属实的此项不得分。

 

教师履职考核有具体考核方案,有记载,操作性强,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5 分

考核有方案,有记载,没有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职、晋级、聘用依据的,其中每项扣 2 分;考核有方案,记载不全扣 3 分;考核无方案、无记载或考核不公正,出现上访不得分。

 

学校硬件建设

•  学校“新老三室”设备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利用率高。 5 分

•  2 、学校各种辅助教室齐全,仪器、图书、设施设备能满足教学需要。 5 分

1 、设备洁净,室内整洁、布置合理。各种制度健全并张贴上墙。有使用记录。得 5 分。

2 、各中学必须有六种辅助教室,即音、体、美活动室,劳技室,图书室和阅览室,卫生室,得 5 分;市直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除具有上述六种教室外,还必须有少先队活动室,得 5 分。每缺一室扣 2 分,扣至 5 分止;村级小学必须具备综合活动室,否则此项不得分。

 

课程改革

1 、课改某项工作成绩优异,在市级以上活动中介绍经验或承担现场;在市级以上举办的各种竞赛中,学校或教师获得三等以上奖项。 5 分

2 、在市级以上组织的论坛或座谈会中学校有领导或教师参加,在论坛或座谈会中,观点鲜明,经验或做法有推广价值。 5 分

3 、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小学有评价手册,中学综合素质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5 分

1 、依据参加活动记录或奖励证书,有一项即得 5 分。

2 、根据参加者表现酌情给分。没有参加者不得分。

3 、小学建立学生自评、他评手册 5 分;中学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认真,上报综合素质成绩能真实、全面反映本人素质,无上访事件发生得 5 分,如出现上访,查证核实,确属学校责任,此项不得分。

 

 

学籍

管理

 

1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规定设置班数。 5 分

2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政策,转入、转出、休学必须及时履行手续,不准接收无手续、无学籍学生入学。 5 分

3 、严格按照规定设置班额,中小学均不超过 56 人。 5 分

1 、学年结束时上报新学年招生计划,学校按教育局审批结果招生,得 5 分。每超计划招收一个班扣 5 分。此项扣分上不封顶。

2 、学校严格按划定的学区录取新生,不得招收无教育局转学手续的学生,得 5 分。私自接收学生每 1 人扣 2 分,上不封顶。

3 、按超额班人数计算,每超一个人扣 0.5 分 ; 过 60 人的每 1 人扣 1 分。此项扣分不封顶

 

控辍工作

健全管理制度,小学巩固率 100% ,中学城镇辍学率不超过 1% ,农村辍学率不超过 2% 。 10 分

小学巩固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中学辍学率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 5 分。此项扣分不封顶。

 

幼儿园

建设

 

乡镇成立中心幼儿园,学校成立幼儿园,市直小学只招收 4-6 岁儿童。 5 分

乡镇有中心幼儿园 3 分,办园条件好 1 分,所属村小都成立幼儿园 1 分;市直小学成立幼儿园 3 分,符合招生年龄 2 分。

 

初中升入高中比率

初中升入高中比率占毕业生的 70% 。 5 分

初中升入高中达到毕业生数的 70% ,其中 20% 升入职高得 5 分;达到 65% 和 15% 以上得 4 分;达到 60% 和 10% 以上得 3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三、其它工作:

   加分项目:

  1、创省、市级新的教育强乡(镇),每个加5分。

  2、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突出,并得到有关部门认定的加10分。

  3、年度学校工作受到省、牡市、宁安市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项分别加10分、8分、5分。

  注:每项只加一次最高级别分值,累计加分限额20分。

  否决项目:

  1、学校有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资料现象,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千万不良影响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2、学校出现重大案例事故的。

  3、学校违反财经纪律,在上级审计等相关部门检查中被罚款或有关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4、由于工作责任造成集体(三人以上)进京、进省、进市上访的。

  四、考核办法

  1、教育局采取平时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对校长进行考核。

  2、考核每学期合计一次分数,每学年来核定总分。考核结果分三个档次:一类校长(90分以上);二类校长(70分以上);其它为三类校长。

  3、教育局每学年通报一次,奖优罚劣。对获得90分以上且排在前5名的乡(镇)中心校长;获得90分以上且排在前5名直属学校校长给予表彰奖励。

  4、考核结果为三类且排在后三位的校长,第一年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所有的先、优、模评审资格。连续两年排在后三位的校长予以解聘,5年内不得聘任校长职务。

  五、教育局成立校长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张培良

  成 员:李忠贤 刘振东 华爱生 徐 海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刘振东

  成 员:郭鸿雁 许玉河 綦守民 张继新 贺志广 张佩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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