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古籍
  • 练兵实纪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二十九.拟捕拘

    作者: 《练兵实纪》戚继光
      各营官军,有犯事同一起者,不许擅自拘捕问理。须呈本营将官,转命投营取来。仍令各中军官会问,通详主将定夺,不许一营偏断。违者察治。